在移相电容器的运行中,应随时监视其运行电压、电流和周围坏境温度,这些参数值不得超出制造厂规定的范围。具体地说,应注意以下事项:

(1)、运行电压不得超过电容器额定电压的10%,三相电流不平衡值不得超过电容器额定电流的5%,电容器电流不得超过额定电流的1.3倍。否则,应停止运行。

(2)、电容器装在室内时,应检查室温,冬季不得低于-25摄氏度,夏季不得超过40摄氏度。否则,应采取降温措施,此外,电容器的外壳温度应不超过规定值。

(3)、当保护装置自动跳闸后,不得强送电,应查明原因,消除故障。只有在确认无故障,才可将电容器重新投入运行。

(4)、电容器重新投入运行前,必须将其充分放电,严禁电容器带电荷合闸。

(5)、—旦发现电容器外壳膨胀、漏电或出现火花等现象,应立即使该电容器退出运行,并进行检查。

(6)、电容器外壳应可靠接地。